福建直接融资企业和内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可获补贴

您当前的位置 : 福建新闻     2016-08-27 13:20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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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内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通知》,计划对直接融资企业、内外贸转型企业进行补助,其中直接融资企业最高可补贴300万元,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网上销售超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直接融资方面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政策适用期内完成下列相应阶段的,给予相应奖励,其中企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可获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在中介机构完成辅导,企业将申请报告提交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可获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在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可获不超过300万元奖励。二是当年度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交易的企业,最高奖15万元。

  我省计划对内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给予综合培育,其中电商是主要的支持对象,比如支持企业打造行业垂直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平台或网上年销售额居行业全国排名前三名的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对网上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在总销售额中占比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还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设立仓储,对建仓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具备海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按购买或租用场所费用30%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商贸企业增加采购、销售我省产品,扩大闽货特色产品进入省外和国际市场的分销渠道,对当年同比新增的闽货2000万元以上可按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记者 谢充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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