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您当前的位置 : 漳州新闻     2018-03-23 10:54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编辑:郑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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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71万吨标准煤以内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于日前出台,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71万吨标准煤以内。

  方案从以下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具体措施:

  1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提高到约1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42%;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67.5%下降到44.6%,非化石能源消费从2015年的126.65万吨标准煤提高到166.4万吨,清洁能源从2015年的157.76万吨标煤提高到286万吨。

  2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工业节能,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4%;强化建筑节能,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以上,累计新增绿色建筑1900万平方米;促进交通运输节能,2017年至2020年主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率每年提升2%,至2020年主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率达35%以上;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到2020年,全市农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加强公共机构节能,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3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到2020年,各县(市、区)城区和各开发区(投资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0%以上,生活垃圾城市(县城)清运率达到99.5%以上,所有乡镇(集镇区)和90%以上农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所有乡镇(集镇区)清运率达99.5%;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力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高值废弃物在线回收利用体系。

  5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重点工程,到2020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达到306克标准煤/千瓦时,吨钢综合能耗达到560千克标准煤;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6强化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

  7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完善价格收费政策,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8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行绿色标识认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9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2020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10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

  11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引导。推行绿色消费,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倡导全民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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