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陀镇人民政府:
《盘陀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盘陀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的请示》(浦陀政〔2018〕52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漳浦县盘陀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用地调整方面
同意新增位于盘陀镇天鹅山、漳州科技学院西南侧的漳浦天福医院用地,土地面积约13.6公顷;另外结合天福医院及南侧自然山体预留一块天福安养中心建设用地,采用医疗养老相结合的形式,用地面积约15.5公顷;扩大漳州科技学院建设用地,以满足学院的建设需求,新增后用地面积约52.4公顷;优化漳州科技学院西侧商住综合用地,用地面积约7.6公顷;适当减少镇区综合组团的建设用地,将梁山景观大道东侧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发展备用地,将温泉路东侧的商住综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发展备用地;将位于后埔村北侧的污水处理厂调整至国道324线北侧。
(二)道路系统方面
同意根据新国道324线的最新线位图,对新国道324线线型进行适当调整;同时结合漳州科技学院、漳浦天福医院及天福安养中心的用地情况,对其周边的路网结合现行总规进行适当调整。
(三)市政设施方面
同意根据用地和道路调整的变化,相应优化完善镇区的给水、排水、电力等市政设施。
二、其他规划控制须按照《漳浦县盘陀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执行。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盘陀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调整方案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