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201815号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8-10-12 10:10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戴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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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国土局:

  《漳浦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漳浦县2018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浦国土资〔2018〕12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报送的漳浦县2018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拟拍卖出让宗地面积8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该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3〕137号文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007〕第39号令)、《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作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并由你局依法组织实施。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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