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赤湖镇七星海“20181003”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8-10-22 15:43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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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湖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3日下午4时许,漳浦县赤湖镇七星海附近海域一艘快艇发生侧翻,船上一行9人全部落水,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溺水身亡,其余8人获救。

  为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促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赤湖镇七星海“2018•10•3”事故调查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刘添顺任组长,成员从县安监局、公安局(边防大队)、总工会、市场监管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及赤湖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抽调,同时邀请县监察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该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组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四)事故调查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县政府批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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