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水利局《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18-10-26 21:23    来源:漳浦县水利局    编辑:戴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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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受理了漳浦县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

  一、入河排污口拟设置位置:漳浦县赤土乡水头村,具体位置为北纬24°11'19.71"、东经117°7'23.93"。

  二、建设单位:漳浦县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3月7日,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审〔2016〕11号)文批准漳浦县万安农场建垅作业区为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建设地址。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30583平方米,主要建设2万t/d(一期1.0万t/d,二期1.0万t/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管网26公里。

  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主要排放万安生态产业园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废污水,污水处理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由污水管道经入河排污口排入浯江溪,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不超过2万t/d(年排放污水总量不超过730万吨/年),污水出水水质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入河。

  根据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的规定;“在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下同)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以及对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受漳浦县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厦门闽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编制任务。在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查勘,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本项目排污口的设置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权益的影响,根据受纳水域的纳污能力和水生态等要求,进行定量的科学分析与预测,优化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最后编制了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持相关材料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联系人:杨鸿鹏,0596-3291844,

  漳浦县水利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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