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为改善我县蔬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97号)精神,现将该项目申报指南公布,请于2018年11月9日(7个工作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局经作站。
附件:1.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 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设施目录
3.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文本(含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设施建设申请表、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
漳浦县农业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