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

您当前的位置 : 省网信息     2018-11-14 16:30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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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政文〔2018〕3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我省新闻作品获得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中国新闻奖福建省获奖作品的决定》(闽政〔2011〕100号),现对获得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的我省新闻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一、表彰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消息《福州市民为钓鱼岛自古就属于中国又添铁证》,奖励2万元。

  二、表彰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专题《中国扶贫第一村脱贫之后》、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广播编排《军情直播室》,各奖励1万元。

  三、表彰荣获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评论《合编教材利两岸,欲加之罪背民心》、海峡通讯杂志社新闻论文《认真学习贯彻“11•7”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新闻论文《重大国际性会议在地化舆论引导策略研究》、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国际传播(电视专题)《厦门渔民阮过水:漫漫回家路船过水无痕》,各奖励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相关单位及新闻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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