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8-11-01 10:05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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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漳浦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漳浦县铁路沿线环境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县境内铁路沿线综合环境,加快美丽漳浦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县全域范围内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路地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展房屋整治、绿化美化、卫生治理、安全保障等四项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对全县铁路沿线环境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实效,把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打造成为我县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

  ——全面清理房前屋后及田间地头乱搭盖、垃圾、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整治房屋立面及杆线,做好沿线两侧绿化、房前屋后植树、村庄片林建设、一重山林相改造、青山挂白绿化修复及田园整理,多种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富有“田园都市”漳州地域特色的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实现铁路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至100米可视范围内“八无四有”,即无杂乱搭盖、无破弃建筑物、无乱堆物料、无垃圾渣土、无黄土裸露、无破旧广告、无水体漂浮物、无不协调房屋,有绿色廊道、有山青水净、有田园风光、有风貌建筑。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至1000米可视范围内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充分治理,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协调、富有漳浦地域特色的景观廊道。

  二、整治时间

  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三阶段进行,其中:

  (一)从2018年9月开始,通过2个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杭深线漳浦段、年底前完成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和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卫生清理、绿化(除种植外)、铁路用地红线内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拆除,使杭深线漳浦段沿线景观面貌年底前明显改善,并进行中期验收。

  (二)2019年6月底之前,完成杭深线漳浦段两侧可视范围各500-1000米内房屋立面整治,巩固提升其他各项整治成果,并进行整体验收。

  (三)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12月,持续推进铁路沿线村庄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

  (一)房屋整治

  一是拆除乱建乱搭:依法拆除铁路用地红线内的建筑、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不符合当地畜禽养殖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乱搭乱建的鸡鸭棚、猪圈、渔排等;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依法清理整治沿线红线两侧各200米内废品收购站、加工维修、采石场等站点。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林业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铁路办、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

  二是规整建筑立面:对铁路沿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按照省技术导则和市规划设计院提出的技术方案进行提升改造,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体现地域特色风貌。选择闽南传统民居特色元素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沿线建筑风貌;对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档。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局、林业局

  三是规范新建房屋:结合房屋整治,规范新建审批,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严格监督履职,确保沿线符合条件的建房申请及时得到审批,加强建房管控,遏制新增违建和裸房;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沿线村庄建筑风貌管控,打造完整协调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局、国土局、林业局

  (二)绿化美化

  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位。铁路用地红线内有条件的统一种植护坡植被、修建隔离护栏和绿篱;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道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段,由属地镇政府负责规划落实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用地,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同时,各镇要开展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组织铁路沿线村庄,实施沿线两侧绿化、“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植树造林、田间配种树木,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地域特色的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加强铁路沿线已毁山体和青山挂白的修复治理,尽快恢复山体自然景观。对已平整但未施工的建筑工地,要撒种四季观光花草籽,进行简易花化绿化。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但需满足铁路林木种植的规范和要求,不得影响机车司机瞭望、信号输送和行车安全。在不适合栽植树木进行绿化的路段,可酌情采取有效方式对观瞻效果差的区域进行遮挡。在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采取补植阔叶林等措施,不断提升沿线景观和林地生态效应。

  积极引导沿线适宜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点。引导沿线现有休闲农业点提高绿化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美化沿线的景观作用。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沿线原生态的田园、湿地、村落等地景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配合列车语音导览系统,展示特色品牌。结合沿线山体绿化造林工作,确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开花与色叶基调树种搭配,形成格局特色、季相丰富的森林景观。发动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志愿者及社会热心企业人士通过认捐树种、共建片林等方式参与整治,鼓励沿线村民利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等发展经济林、用材林、苗圃。

  与铁路并行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率达到100%;对并行沿线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绿化进行提升,引导建设一批生态路和绿化景观路。恢复提升并行公路路段沿线用地范围上下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位于沿线的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应同时恢复。结合“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对与铁路并行的国省道、火车站连通路段用地范围开展绿化改造,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土局、铁路办、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

  (三)卫生治理

  重点清理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及卫生死角;铁路部门要强化车站站区、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铁路两侧员工生活区,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废弃路料及建筑垃圾,规范路料堆放,保持干净整洁。以沿线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加快消除村庄及沿线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环境;加强沿线可视范围内规模畜禽、渔业养殖场场区卫生综合治理,对符合养殖和污染防治规划的规模畜禽、渔业养殖场,要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的标准化养殖场。督促沿线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无尘化”。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执法局、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铁路办、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漳浦车务段)

  (四)安全保障

  把铁路运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行。路地双方共同开展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坚决取缔沿线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整治非法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放养牲畜、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渔业养殖、私自拓宽铁路道口或私设非法通道、截断和堵塞铁路排水系统行为。

  开展铁路沿线电力设施规范化提升,完成铁路沿线废旧电杆、线路清理,加大“三线”(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搭挂治理力度,确保铁路沿线架空及沿建筑物敷设的电力线路美观整洁、走向规范、安全可靠;拆除或迁移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运营商杆塔构建物(违章通信、电力线路、杆路、铁塔及基站等设施),整治加固安全保护区外的杆塔构建物;拆除或迁移铁路光(电)缆两侧各1米范围内非法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整治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公跨铁立交桥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辆或船舶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干扰和封堵铁路货场,非法侵占铁路货场土地行为,打击非法封路、堵路等阻扰铁路维修人员正常通行的行为;治理在铁路桥(涵)下方及其附近的道路停放车辆、堆砂堆土、堆放可燃物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问题。结合日常养护和专项养护,整治修复铁路沿线破损公路路面、路缘石,修缮补充公路防护设施、排水系统。

  在靠近铁路及并行高速公路的居住小区、村庄的路段,安装隔音设施,减少噪音对附近居住小区及村庄的污染和危害。对铁路沿线道路阴暗路段、路灯损坏路段全部进行维修亮化,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重点部门建筑和车站要道进行夜间景观照明亮化。要把铁路运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整治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局、环保局、铁路办,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

  四、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2018年7-9月)

  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在调查摸底基础上,会同铁路部门根据省里下发铁路沿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实景图及整治导则,8月底前制定完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核通过后报漳州市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摸底阶段(2018年7月-8月)。根据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组织单位、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

  2.设计阶段(2018年9月)。由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根据问题清单及整治导则,委托第三方制定沿线整治设计方案,组织建筑设计和园林景观等专业力量,拟定设计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8年9月-2020年12月)

  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按照整治设计方案和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重点整治进出车站缓慢行驶区间段;精细整治车站,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对车站周边进行精细化整治提升。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各选择一个路段,作为综合治理示范路段进行高标准整治,为整个治理工作提供样板;会同铁路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挂图作战”,将整治项目点在地形图上逐一标注,并建立台账,完成一项消除一项。每月28日前将当地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县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三)验收评估(2018年-2020年每年6月和12月)

  每年6月和12月,县政府组织成员单位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完成较好的镇给予适当奖励。每年12月初和6月初,完成整治任务的镇、铁路各站段分别通过县政府向市政府、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提出中期验收、整体验收申请。每年6月和12月底,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分解任务、责任到村、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每月定期协调推动战役进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铁路办、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效能办、文明办、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局、县委宣传部、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漳浦段、国网漳浦供电公司以及各镇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将机构人员名单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和铁路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铁路栅栏(围墙)以外整治主体为属地镇政府;铁路栅栏(围墙)以内整治主体为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漳浦车务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部门职能,加强配合,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进行的联合执法活动;属地负主责,有关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

  县直部门落实本部门相应职责。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汇总项目清单、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沿线房屋整治、生活污水的检查指导工作,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根据问题清单及整治导则,制定沿线切实可行的整治设计方案;负责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的检查指导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绿化用地保障和牵头组织青山挂白治理,指导各地出台绿化征地正向激励政策措施,负责协助提供铁路沿线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用地遥感航拍地形图,供各地调查摸底核实所用;县铁路办负责协调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解决路地合作相关事宜;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负责铁路沿线红线内的违章建筑、土地违法占用及路产房屋、围墙建筑的涂装等整治工作;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漳浦车务段负责车站站内、主要进出口、生产办公院落、站周客运场所的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沿线(不含县城区域)规范设置广告,加大对铁路沿线户外广告发布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大对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清理沿线两侧的垃圾广告、破损广告,拆除不规范的广告牌、指示牌,改善铁路沿线户外广告发布环境,规范落实沿线规定可视范围内商家店铺外“门前三包”责任,禁止门前乱堆放、乱晾晒及占道摆摊等行为;县执法局负责沿线在县城区域内及漳浦动车站周边和通站大道广告设置,拆除清理垃圾广告、破损广告和不规范指示牌,要积极配合沿线各镇开展“两违”治理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铁路沿线村庄宜林地植树造林和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筹措资金加大造林补助投入,出台植树绿化正向激励政策措施;县农业局负责抓好铁路沿线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畜禽粪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引导支持铁路沿线适宜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基地),引导支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铁路沿线适宜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出台沿线休闲观光现代农业正向激励政策措施;县水利局负责铁路沿线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优先安排沿线小流域开展治理,利用“河长制”平台等,强化铁路沿线河湖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督促与铁路并行的公路(含运营路段、在建公路)沿线绿化整治提升,组织实施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整治改造;县环保局负责协同做好沿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和协同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小流域治理、水环境整治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相关整治项目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奖补资金;县民政局配合铁路沿线所在地政府做好沿线坟墓摸底工作及殡葬政策宣传工作,并指导整治坟墓后的骨灰安放及再火化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的环境美化工作;县经信局负责推动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各类违章和有碍观瞻的通信设施开展排查及整治;漳浦供电公司负责铁路沿线栅栏(围墙)以外产权电力设施的规范整治;县委宣传部、文广体局牵头建立宣传联动机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文明办负责将考评结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县委组织部负责将整治考评结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县效能办负责开展整治效能督查。

  (三)加强督导通报。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每月督查,年终考评,相关结果进行全县通报。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推进力度、工作成效两方面,考评成果纳入文明村镇、人居环境奖、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挂钩成员单位要下沉力量,对挂钩镇采取定期督导、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动态调整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清单,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负面清单,定期公布整治负面案例。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对推动工作有力和治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与干部任用管理挂钩。

  (四)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整治责任属于镇的由绥安镇、长桥镇、石榴镇、大南坂镇、盘陀镇政府分别保障,整治责任属于铁路的由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厦门工务段保障。凌乱缆线、杆塔规范化整治由各相关电力部门、通信部门自行承担,如涉及杆塔、管线迁移,迁改资金由提出方承担。省、市级财政将对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评估、排名靠前的给予正向奖补。各地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一事一议、转让冠名权、经营权等方式筹措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

  (五)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县镇联动报道机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县新闻中心、漳浦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对整治效果好的要正面宣传,对整治效果差的根据指挥部提供的线索,适时适度曝光;县里每周报道整治工作,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学习观摩先进路段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双段长”责任制。沿铁路线路(每5公里)设铁路运营单位一名领导和相关镇镇长同时作为段长,公布“双段长”人员名单,明确“双段长”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中的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二是创新管理养护方式。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各地要通过征用、租用、土地流转等措施落实绿化用地,完善管理养护制度,确保规划建设的绿化带栽得上、保得住。三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民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共同管护整治成果。将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建半拉子房”、私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现象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增强沿线广大群众的自律意识。

  请各成员单位、相关镇将领导机构名单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林汉斌,联系电话:3107704,邮箱:360049396@qq.com。

  附件:漳浦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漳浦县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伟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洪贵荣 县政府办副主任

  许志明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上飞 绥安镇镇长

  郭武军 长桥镇镇长

  蔡森梅 石榴镇镇长

  吴海洲 大南坂镇镇长

  许达武 盘陀镇镇长

  成 员:陈玉宝 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文联主席

  陈琪斌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曾宪梁 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智阳 县执法局副局长

  陈顺利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武强 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六二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张庆新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管建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蓝培在 县文明办副主任

  林庆永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尤芳艺 县环保局副局长

  黄成福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南越 县市场监管局正科级市场监管专员

  李旺坤 县文广体局主任科员

  林耀宗 县旅游局局长

  何荣山 县铁路办副主任

  杨瑞峰 绥安镇副镇长

  陈唐盛 长桥镇党委副书记

  邱志平 石榴镇党委副书记

  吴逢日 大南坂镇人大主席

  杨艺东 盘陀镇主任科员

  郑志文 县效能办副主任

  徐辉明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陈琪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业务股室抽调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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