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省网信息     2018-12-12 15:34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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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政办〔2018〕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建设,切实抓好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全面落实造林绿化年度任务

  造林绿化是建设生态省、打造宜居环境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化惠民理念,坚持“绿化为了人民、成果人人共享”原则,在及时更新各类迹地的同时,充分挖掘造林绿化用地潜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通过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2019年,全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90万亩(见附件),包括:(一)植树造林9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二)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个、省级森林村庄200个。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各县(市、区),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任务分解情况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省林业局备案。

  二、突出重点,着力提高造林绿化美化水平

  (一)推进村庄绿化。紧紧围绕生态宜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铁路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庄为重点,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广泛种植观赏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景观树、珍贵树、乡土树以及果树等,尽量成行成带成景,充分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提高村庄林木覆盖率。

  (二)推进“三沿一环”绿化。结合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以沿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道、沿“六江两溪”等重点流域及其主要支流、沿海岸线、环城一重山为重点,对“三沿一环”两侧荒山荒地、坡耕地、森林有害生物除治迹地、低产低效林和退化防护林开展新造和改造提升,以阔叶景观树种为主,辅以美化、香化、花化、彩化树种,突出抓好沿线村庄、企业、园区、矿区的绿化美化,鼓励种植市树市花、县树县花,彰显区域优势和本土特色,打造“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增加民众绿色福祉。

  (三)推进珍贵树种造林。以种苗科技攻关和种业创新为抓手,加大林木良种繁育力度,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鼓励乡土、珍贵阔叶树造林,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培育基地,打造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满足我省珍贵树种用材需求,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以消灭水土流失斑为主,综合布设封禁(补植)、种植水保林(经济林)、种草、崩岗治理等措施;实施坡改梯治理及配套修建蓄水池、排水沟、引水渠、机耕路和田间便道等;结合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重点围绕村庄因地制宜选取具有生态、景观、亲水功能的沟渠、河道进行综合整治。

  三、强化保障,确保国土绿化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实行挂点包村制度;林业部门要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服务;发改、财政部门要为造林绿化提供资金支持;住建、交通、水利、农业、铁路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绿化;广电、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良好氛围。

  (二)坚持规划引领。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突出“一村一品”“一路一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要坚持山水林田湖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科学规划设计;城市、村庄、道路两侧绿化,要与农田、水系、路网布局,以及城乡规划、乡村风貌相结合,注重生态景观与自然风貌的统一和谐,建设一批彰显区域特色的生态景观林、城市片林、绿色廊道。

  (三)创新建设机制。要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先造后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合作入股、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推进造林绿化。要拓宽林权抵押贷款范围,推广“福林贷”“惠林卡”等普惠林农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创新管护机制,坚持“树随地走、树地同权、权责统一”的原则,确保种得下、活得了、长得好。

  (四)强化要素保障。一要保障用地。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村庄“四旁”“三沿一环”绿化用地,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病虫害除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二要备足苗木。各地要根据造林绿化任务,认真测算需苗量,做好苗木检疫和调剂,确保良种壮苗供应。要加大乡土阔叶树种容器苗培育力度,调整苗木结构,对接绿化需求。三要落实资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国土绿化扶持力度,认真整合资金,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形成叠加效应。要注重市场化运作,鼓励各方面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四要加强督查。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按照部门职责细化建设标准,落实建设任务。省林业局要制定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省级抽查,并将成果上报省政府。

  附件:2019年全省造林绿化计划任务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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