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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漳浦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工业项目未按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处置方案的请示》(浦国土资〔2018〕173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处置方案,你局须进一步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工业区(园)核实,具体处置事项由你局组织实施。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