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县农信联社关于漳浦农信农村金融信用工程 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01-12 17:30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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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的《漳浦农信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我县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信联社关于福建农信普惠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63号)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中心任务的关键环节,是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工作落地实施,做好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的县领导为组长,县农信联社理事长为副组长,县农信联社经营班子成员、拟评定乡(镇)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农信联社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评定乡(镇)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县农信联社主任为组长,县农信联社分管副主任、所在乡(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所在乡(镇)信用社网点负责人、信用社客户经理,评定村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村评定领导小组。

  二要统筹协调。各乡镇场(区、园)要以发展普惠金融为契机,加强当地诚信文化建设,培育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夯实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信用环境成熟的乡镇要积极向县农信联社申报信用乡(镇)评定申请,积极推动各乡镇场(区、园)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助力“诚信漳浦”建设。

  三要积极推进。县农信联社要强化主体担当,加大推动和宣传力度,落实惠民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计划,确保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乡镇场(区、园)、各村(居、社区)要全力协助县农信联社各乡镇网点开展整村授信和进村入户精准建档工作,为农户、社区居民和低收入群体建立普惠金融信息档案,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同时要大力支持各项金融业务的开展,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和信用风险防范化解,为信用工程创建提供有利条件。

  四要取得成效。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要以精准建档为依托,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和推介力度,拓宽农村信贷融资渠道,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在全县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活动,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进一步完善我县的信用体系,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漳浦农信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行动计划

  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12月29日)

  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优化信用环境,增强客户守信观念和意识,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结合“诚信福建”建设要求,打造福建农信升级版信用工程,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信联社关于福建农信普惠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进村入户进行精准建档,深入了解民众金融需求,有效解决银行与民众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开展评级授信工作,不继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通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秩序,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创建目标规划

  全县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县政府、县农信联社、各营业网点、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各级联动机制。主要采取以进村入户为手段、以客户信息采集系统为载体、以客户信息采集为抓手、以客户需求为最终目标,进行信用工程建设。在年底前完成对原评定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进行重新评定,争取平稳过渡,高标准达到省联社及相关政府部门关于信用工程建设的要求。2019-2020年为福建农信升级版信用工程打造重点推进期,目标如下:

  至2020年末,全县计划按照新的标准评定10个信用乡(镇)、210个信用村、72000户信用户,争取创建信用县。

  三、评定组织工作

  (一)加强沟通联系

  各信用社网点负责人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做好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评定及验收工作。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以信用户评定为基础,按照“坚持标准、规范运作、加强检查、动态调整”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银农联动、各方配合、系统评定”的原则,共同构建“政府、村委会、信用社、信用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

  (二)加大宣传引导

  各信用社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要以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通过普惠金融进村入户、粘贴海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是创建信用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广大农户主动参与建设工作,使社会各界真正认识到良好的信用就是无形的资源,引导当地群众树立“信用是金”的理念,力争让政府、村委会和农户都享受到信用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

  (三)全面组织实施

  1.基础信息收集、建立客户档案:通过整村推进、入户调查,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调查人员的作用,主要发挥村两委或村内有威望、经济条件好的热心人士的作用,对村内客户进行初分后,进行上门客户信息采集。以客户信息采集系统为平台,由客户经理将每一名客户信息实时录入、整理、更新,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2.确定信用户及等级:采取客采系统机评和人工调整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信用户等级。

  3.信用村评定:各信用社网点应对拟评定的行政村进行初步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客户信息采集系统。系统根据行政村的精准建档面、贷款覆盖面、信用户占比、不良率等信用指标进行初评并进行信用区域确认。

  4.信用镇(乡)评定:各信用社网点对拟评定的乡(镇)进行初步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客户信息采集系统。系统根据乡(镇)的精准建档面、贷款覆盖面、信用村占比、不良率等信用指标进行初评,并进行信用区域确认。县联社按照权限进行审查、确认,必要时可与外部单位进行联合调查。

  5.信用县评定:由所在县人民政府向省联社提出评定申请意向。县联社对全县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意见,并上报审查,必要时可与外部单位进行联合调查。省联社漳州办事处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照福建农信信用县(区)评定条件,对创建信用县相关信用指标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联社审定。

  (四)信用村优惠措施

  1.渠道畅通。优先将小额支付便民点升级为福万通普惠金融服务点,优先布设自助机具、安排流动服务车,优先推广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

  2.资金倾斜。倾斜信贷规模,优先满足当地信贷需求。

  3.手续简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采取整村批量授信模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4.我联社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

  (五)信用乡(镇)优惠措施

  1.资金倾斜。倾斜信贷规模,优先满足当地信贷资金需求。

  2.效率提高。提高信用乡(镇)所辖网点的审批权限(以每年制定的联社主任转授权书为准),简化贷款流程及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3.利率优惠。辖内信用村的信用户实行优惠。

  (六)及时颁发授牌

  每年年底前,对新评定或经过年检合格的,对获得“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县”称号的单位,分别由相应认定部门颁发授牌。

  (七)组织申报年检

  “信用村、信用镇和信用县”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评定有效期到期后,分别由相应认定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原则上实行两年一检制,年检合格后由信用单位向我社提出更新授牌的书面申请。年检不合格的可给予1 年的宽限期整改,如果仍不合格,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收回牌匾,并取消相应优惠条件。

  四、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规范创评。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措施,规范管理,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向规范、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创评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群众参与,确保创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落实专项考核,把信用工程建设与客户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将完成情况纳入各网点的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内容。

  (三)加强保密,完善信息。要做好信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客户信息(文字、照片)的采集和保管,同时要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客户信息的保密,提高经办人员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意识,对于泄露信息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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