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县城区工程运输车管制区域的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02-25 16:07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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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部分区域实施工程运输车通行管制,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

  东起石斋北路(含)—和康大道中路(含),西至国道324线(不含),南起鹿溪北岸(含),北至蓝理路(含)以内的区域。

  二、管制时间

  全天24小时管制。

  三、管制车型

  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及建筑垃圾的重型、中型货运车辆及牵引车,运输商品混凝土的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运输块石、条石的重型、中型货运车辆及牵引车。

  四、有关要求

  1.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引导分流过境车辆,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2.因市政道路、重点工程建设等特殊需要须进入管制区域的上述车辆,应向漳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特此通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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