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金镇 王吉成 通讯员 郑小平 曾梅童)按照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和县级交叉巡察组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分别对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霞美镇、前亭镇和绥安镇等乡镇、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3月19日-20日,巡察组分别向上述乡镇、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中,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提出了要求。
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生动力不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一些“四风”顽疾仍然存在,等等。具体内容将通过漳浦纪检微信公众号、金浦报、漳浦新闻网及被巡察单位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针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2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