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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县石榴粮站攀龙粮点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浦自然资〔2019〕16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浦县石榴粮站攀龙粮点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22亩,收回的土地范围四至以用地收回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同时注销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用地权属证件及相关资料,收回的土地纳入乡镇建设储备地块,由你局根据县住建局规划的土地用途及设计条件,按有关政策组织供地。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