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设立漳浦县眉力等 十四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的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04-02 16:56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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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区检查情况的通报》(漳环委办〔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经研究,决定恢复设立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小区12个,具体分别为:眉力自然保护区面积1400公顷,坪水自然保护区面积2000公顷,溪内自然保护小区面积30公顷,五牙山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0公顷,虎头山鸟类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公顷,林进屿自然保护小区面积10公顷,兴港保护小区面积400公顷,海月岩自然保护小区面积40公顷,清泉岩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0公顷,赵家堡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公顷,沿海自然保护小区面积3000公顷,红示埭红树林自然保护小区面积15公顷,金塘岭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0公顷,保安自然保护小区面积20公顷。

  本通告自实施之日起,《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级自然保护区(小区)的批复》(浦政文〔2016〕234号)同时废止。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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