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赤湖镇镇区A地块(原赤湖国税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浦赤政〔2019〕2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赤湖镇镇区A地块(原赤湖国税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方案。现将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批复如下:
一、用地性质:商务设施用地B2;
二、用地面积:1343.6 m2(折2.015亩);
三、容积率:上限≤1.5;
四、建筑密度:≤50%;
五、绿地率:≥15%;
六、主出入口:南侧;
七、建筑限高≤15m。
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赤湖镇镇区A地块(原赤湖国税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