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丹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2019〕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关于漳州市丹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本协议出让方案地块面积0.5675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95.4万元人民币,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漳州市丹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用地单位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根据协议出让方案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