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漳浦县刘坂学校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19〕97号)文悉。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同意将经县政府以浦政地〔2017〕77号文批准收回的漳浦县刘坂中学及刘坂小学国有建设用地,收回面积2.7226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漳浦县刘坂学校,作为漳浦县刘坂学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学校),其四至及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