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 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05-20 14:57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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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直有关单位:

  《漳浦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漳浦县进一步优化电力

  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及《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漳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21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电力接入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电力接入难点问题,加快改革创新,强化协同服务,进一步简化接电手续、压缩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提高接电效率,为营造我县高质量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对象

  适用于全县申请新装、增容用电10千伏及以下各类用户的接入工程,35千伏及以上各类用户的接入工程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由供电公司“一站式”受理。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信息互通、深化“互联网+”服务,共同搭建电力接入“绿色通道”,将全县10千伏、400伏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从报装到接电全流程)分别压缩至60和7个工作日以内,后续再进一步压缩。

  四、办理流程

  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供电公司推行“客户经理全程跟踪制”。

  (一)申请受理。一是提前介入。供电公司要超前谋划电网建设,提前参与项目规划,加强配套电网投资和建设,根据项目规模和用电需求,适时调整电网布局,确保满足用户用电需求。二是一站受理。供电公司在县行政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用电申请受理窗口。推进供电、住建、自然资源、交通、交警、城管、文体旅等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办电。三是简化办电手续。新装、增容业务“一证启动”,用户提交一种主体资格证明后,供电公司即可启动正式办电流程。开放全县政务平台信息,对于用户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批复文件、房屋土地证明、规划建设许可、环评批复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体旅、城管等行政审批部门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共享,无须用户重复提供。

  牵头部门: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交警大队

  (二)方案答复。对于10千伏和400伏用户,供电公司受理申请后分别在12个和2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对于双电源重要电力用户,考虑其特殊性,供电公司受理申请后原则上不超过26个工作日完成供电方案答复。一是公开电网信息。供电公司通过网站、APP等线上方式向社会公开配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二是开展联合踏勘。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申请资料,在初步踏勘、熟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提交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行政审批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根据牵头部门申请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实现踏勘一次完成全部信息获取。三是方案联合审查和确定。供电公司根据用户报装容量、类型和接入电压等级的不同,预先编制各种典型设计方案,明确方案适用范围和使用特点,便于用户比选。在用户主体项目总平布局阶段,供电公司结合外线方案指导项目配电房布局,并明确内部责任部门参与对接协调项目管线综合、协调供电设施与城市空间环境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关系。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管线单位完善水、电、气、通信等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在联合踏勘完成后一次性出具地形管线图、电网接入路径图和设计施工图,确立电力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关系。

  牵头部门: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各管线单位(水务集团、安然燃气、广电网络公司等)

  (三)审批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全县政务平台信息共享建设,逐步实现电力线路工程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不见面办理和零资料办理。供电公司通过线上方式将用户用电申请材料及相关设计图纸并传至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依法限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10千伏电力线路工程规划手续。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规划电力电缆路径审批。

  10千伏电力线路工程其他许可。如电力线路工程涉及掘路、占路及绿化许可,各审批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踏勘结果和相关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事项办理,并实行“同步并联许可”和“先许可后缴费”。许可完成后,各相关部门将许可意见线上反馈至供电公司。

  400伏及以下用电所有外部电源工程,简化短距离(小于50米)掘路、绿地占用审批手续,按道路性质,属于城市道路的,采取抢修报备模式;明确破路、破绿方案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施工。

  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协同部门: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

  (四)工程施工。供电公司指导、督促电力接入工程业主单位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后按10千伏36个工作日、400伏及以下4个工作日的时限完成工程实施。一是实施限时管理和契约服务。业主单位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施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承诺工程时长,并在施工协议中予以明确。二是提高工艺标准化水平。供电公司牵头制定施工技术标准和典型工艺,各施工单位不得因片面追求速度而降低施工水平。三是提高供电可靠性。供电公司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提高带电作业比例和带电作业能力。优化配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实施故障主动抢修,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接电。

  牵头部门:各业主单位,配合部门: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各施工单位

  (五)装表接电。供电公司接到10千伏用户用电工程竣工检验申请4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给予指导整改。竣工验收合格、供用电合同签订和相关业务费用结清后,供电公司4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400伏及以下用户用电工程施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在用户用电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提供用能监测、能效诊断等能源综合服务。

  牵头部门: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各业主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文体旅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交警大队、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漳浦县优化电力接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例会、通报和监督考核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时限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办事指南及有关服务承诺,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压减办理时间。

  (三)深化线上服务。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推行“互联网+”线上服务,加快建设网上“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电力接入联合审批平台,推进办电进度全过程公开查询,努力实现报装接电“一站式受理”“一网办通”。

  (四)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窗口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对于未按本方案要求落实优化举措、承诺未践诺的,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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