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漳浦县赤湖中心卫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浦赤政〔2019〕60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编制的《漳浦县赤湖中心卫生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现将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批复如下:
一、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A5;
二、用地面积:33251.36 m2(折49.877亩);
三、容积率:上限≤1.0;
四、建筑密度:≤30%;
五、绿地率:≥35%;
六、主出入口:西南侧;
七、建筑限高≤36m。
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赤湖中心卫生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