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漳浦县霞美镇区至沿海大通道连接线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办理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19〕158号)文悉。为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12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0871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漳浦县路兴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漳浦县霞美镇区至沿海大通道连接线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道路)。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