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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漳浦鹿溪糖厂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浦自然资〔2019〕141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浦鹿溪糖厂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4712.91平方米(7.07亩),原用地权属同时注销,其四至范围详见《收回漳浦鹿溪糖厂部分地形图》。
收回的土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储备用地,由你局根据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规划的土地用途及设计条件,按有关政策组织供地。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