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漳浦县超规划水产养殖退养整改方案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09-11 11:22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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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昙镇、前亭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县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浦县超规划水产养殖退养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漳浦县超规划水产养殖退养整改方案

  为有效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充分发挥水域滩涂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南碇岛海洋保护区范围内水产养殖568公顷属禁养区,应实施退养,为做好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事项

  南碇岛海洋保护区超规划养殖水域568公顷海水养殖(养殖方式为底播,养殖品种为花蛤)。

  二、整改目标

  至2020年底,全部退养到位。

  三、整改工作安排

  2019年底完成退养287公顷;2020年底完成退养281公顷。

  四、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终止到期证件。南碇岛海洋保护区的海域使用权证到期后,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不再予以续期,该区域县海洋渔业局将不再予以行政许可审批,对已存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政策宣传引导。县海洋渔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所属乡镇政府要做好退养劝导工作。对养殖企业福建省丰盛食品有限公司、漳浦县鼎晟渔业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规划解读、沟通交流等,引导其及早自行妥善安排退出南碇岛海洋保护区内的养殖,停止养殖行为。

  (三)强化跟踪督促。县海洋渔业执法机构会同所属乡镇政府依法推动退养整改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执法巡查,倒排时间、倒逼任务,严格按照退养期限督促业主按计划清退现存养殖,并即时跟管,严防养殖回潮甚至新增养殖。

  (四)实地核查验收。依据退养时限,由县海洋渔业局组成验收组,按规范要求对南碇岛海洋保护区超规划养殖水域568公顷海水养殖退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销号交账。

  (五)加强动态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前清后养”、“先退后进”、“此退彼养”行为。县海洋渔业执法大队要联合乡镇政府遏制回潮和新增养殖,对回潮和新增违规养殖要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及时予以清除,坚决杜绝保护区违规养殖。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禁养区的动态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规划的执行。

  五、组织保障

  成立整改工作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牵头,统筹协调负责南碇岛海洋保护区超规划养殖退养整改工作。

  组 长:王万主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蓝永强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林龙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国裕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洪俊杰 县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刘建德 县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王鲁安 县海洋渔业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林建明 县海洋渔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永有 县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负责人

  许智海 县海洋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海洋渔业局,主任:刘建德(兼),副主任:许智海(兼)、陈永有(兼),成员:徐立新、杨友艺、郑进春、黄世松。

  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海域使用审批等工作,县海洋渔业局负责整改事项对接、加强水质监测、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查询、注销、组织执法巡查、整改退养、材料汇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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