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情况调整明确如下(详见附件)。
今后如遇人事及分工调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出文。
附件:漳浦县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表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8日
附件漳浦县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