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明确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10-02 16:45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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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各工业区(园)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明确如下:

  一、黄庆华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二、叶毓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改(重点项目、物价、粮食)、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关效能和政务服务、区域经济协作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统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单位:县人大,国家统计局漳浦调查队、红十字会。

  三、陈美慧副县长:协助分管财政、金融、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财政局、教育局、文体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协助县长联系审计工作;

  联系单位:县政协、审计局、税务局、医保局(医保中心漳浦管理部)、文明办、文联、老体协、总工会、档案馆、史志办、新闻办、新闻单位、漳浦网络公司、人行漳浦县支行、银保监组、各金融保险和证券机构。

  四、郑世然副县长:协助分管农业农村、水利、海洋渔业、林业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农机站)、水利局(河长办、防汛办、移民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供销社;

  联系单位:县委乡村振兴办,县气象局、农体协。

  五、陈伟红副县长:协助分管住建、人防、城市管理、外事等工作,协助叶毓常务副县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

  分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城市管理局、地震办、外办;

  联系单位:县侨办、台港澳办、台联、侨联、烟草局、盐务局、电力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漳浦管理部。

  六、蓝主保副县长:援宁。

  七、陈伟强副县长:协助分管公安、打私、卷烟打假、司法、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工作;

  分管部门:县公安局(含打私办)、司法局;

  联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国安局、武警中队、海防大队。

  八、陈志伟副县长:协助分管工业与信息化、工业区、科技、招商、国资等工作,协助叶毓常务副县长分管重点项目;

  分管部门:县工业办、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二轻联社、国资办、绥安工业区管委会、前亭工业园、赤湖工业园;

  联系单位:古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商协会、工商联、企联、科协、古雷海关、电信公司、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九、冯建辉副县长:协助分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民族宗教、信访以及滨海新城工作;

  分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卫健局、民宗局、信访局;

  联系单位:县公路局、计生协会、团县委、妇联。

  十、县政府党组成员黄建平:协助分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含知识产权局、食安办)、人社局。

  十一、县政府党组成员卢长贵:协助分管民政、老区、支前、双拥等工作;

  分管部门:县民政局(老区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联系单位:县残联、老干局、老促会、关工委、人武部、驻浦部队、慈善总会。

  十二、县政府党组成员冉勇刚:负责县人民武装部工作。

  十三、县政府党组成员陈志元:协助抓机关效能、区域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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