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 漳浦县鹿溪江滨南岸通站大道南侧B-01、03、04、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19-12-02 17:31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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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漳浦县江滨南岸通站大道南侧B-01、03、04、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浦建发〔2019〕266号)文悉。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完善城市功能,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批复如下:

  一、B-01地块

  (一)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2+B9);

  (二)用地面积:5863.46㎡,合8.795亩;

  (三)容积率:下限≥1.0,上限≤2.0;

  (四)建筑密度:≤40%;

  (五)绿地率:下限≥20%;

  (六)建筑限高:H≤36米。

  二、B-03地块

  (一)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2+B9);

  (二)用地面积:21150.47㎡,合31.726亩;

  (三)容积率:下限≥1.0,上限≤1.8;

  (四)建筑密度:≤40%;

  (五)绿地率:下限≥25%;

  (六)建筑限高:H≤36米,局部H≤60米。

  三、B-04地块

  (一)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2+B9);

  (二)用地面积:5279.6㎡,合7.919亩;

  (三)容积率:下限≥1.0,上限≤2.8;

  (四)建筑密度:≤40%;

  (五)绿地率:下限≥10%;

  (六)建筑限高:H≤36米。

  四、B-05地块

  (一)用地性质:商业、商务、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1+B2+B9);

  (二)用地面积:15719.9㎡,合23.58亩;

  (三)容积率:下限≥1.0,上限≤2.0;

  (四)建筑密度:≤40%;

  (五)绿地率:下限≥25%;

  (六)建筑限高:H≤36米,局部≤50米。

  未详部分按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附件:漳浦县鹿溪江滨南岸通站大道南侧B-01、03、04、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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