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的决定

您当前的位置 : 省网信息     2019-12-23 15:12    来源: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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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36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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