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漳浦县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19-12-24 11:31    来源: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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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漳浦县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的通知》(浦农〔2019〕111号)文件要求,经过乡镇审核推荐,我局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审核认为漳浦县梅林榕盛蔬菜专业合作社、漳浦县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两家专业合作社具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条件,同意确认为漳浦县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现将这两家合作社予以公示:1.漳浦县梅林榕盛蔬菜专业合作社;2.漳浦县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漳浦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电话:0596-3101176

  联系地址:漳浦县朝阳路农业大厦

  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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