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0-01-08 17:12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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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漳浦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及漳浦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及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根据《漳浦县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漳浦县委成立中共漳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兼任。2018年12月28日,中共漳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司法大楼一楼举行揭牌仪式。漳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筹协调依法治县工作,实现贯通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并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能划入县司法局。

(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全面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贯彻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专门队伍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热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针对推进法治漳浦建设中的重点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

(三)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成立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揽全局作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确保全面依法治县的正确方向。

2.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重大问题运筹谋划、科学决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推动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推动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县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四)修改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评细则

将“依法行政”纳入县委、县政府《2019年漳浦县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方案》,数据由县司法局采集,强化考核考评,促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五)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研究制定《漳浦县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浦委法办〔2019〕3号),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的制度机制,继续加大公职律师制度和乡镇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力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七)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大抓工业 抓大工业”、县委“大抓工业 勇当先锋”“三抓三比 十项竞赛”的决策部署要求,营造企业发展的最佳法治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漳浦县多举措开展2019年大型法律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开展2019年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浦委法办〔2019〕3号),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学法用法,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尊崇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有效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治素养,积极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我县借12.4宪法日来临之机,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以“送法进企业 法治助发展”为主题的法律进企业活动。

(八)服务古雷体制机制创新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漳委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提速提效,我县认真履职,积极配合,于5月底梳理完成漳浦县级政府行使的全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32项(含子项1120项),于8月1日以县政府名义公布委托古雷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派遣从事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人员支持古雷港区对口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协助古雷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人员尽快熟悉业务,确保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利承接委托业务,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九)及时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国务院、省、市下放或取消的审批与服务事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与承办部门衔接,按规定将承接或取消的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经梳理汇总,今年来,我县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9项,取消3项,调整12项。

(十)全面清理规范县级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根据省市有关清理工作要求,我县组织各单位对各自的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我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40项,并已网上公开。

(十一)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1.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将行政复议作为依法化解行政纠纷重要手段,始终保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畅。今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1件。已审结办结9件,未审结2件。审结9件办理情况:维持5件,驳回1件,终止(撤回)2件,确认违法1件。其中,经协调撤回2件,占已办结案件的18%,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2.认真履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2019年,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件。在配合省、市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县均能按规定按时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主动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复议案件现场勘验等,较好地履行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3.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县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互动工作机制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依法出庭应诉。2019年,县政府行政诉讼应诉19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据等,并做好配合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十二)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注重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层级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今年以来,县政府对6件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了事前法制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和上级政策规定并落实有效期制度。县政府对经审核后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00%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中国·漳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今年,我县共向漳州市人民政府和漳浦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另部门(漳浦县烟草专卖局)向我局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也受邀参与了该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8-9月份,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自查,经审查汇总,共清理已修文件1件,已废止1件,并按时向市政府办报送清理结果。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维护法治的统一和权威,保持政策的合法和适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十三)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配强县乡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入250万元高标准建成硬件设施先进、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县法律服务中心,全县共建立21个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322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将优化服务链条延伸到基层,把群众和企业的事情办好。二是沿伸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2019年来,漳浦县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全县65名法律顾问挂钩全县322个村(居、社区)。三是升级“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县4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升级改造漳浦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线上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延伸至最基层。

(十四)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

为深入贯彻省依法治省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2019年度全县普法工作的安排,2019年11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的通知》(浦委法办〔2019〕10号),组织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县直单位处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通过组织开展学法考试,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9年11月印发《2019年全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法办〔2019〕11号),推动全县集中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漳浦中的重大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习惯、轻法制,重实惠、轻契约”的情况,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往往凭主观、靠经验作决断,甚至为了达到行政目的,不讲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走决策“捷径”、违规操作等,因执法程序错误而导致行政应诉败诉的问题时有发生。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通报暴露了我县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弱化,法治观念淡薄。

(二)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升

近年来,我县已针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进一步规范。比如一些行政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往往忽略或不及时提交送审,往往出现程序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充分,公布不及时的问题,甚至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的错误;还有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充分,执法案卷填写不规范、要素不完整,引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案卷质量存有瑕疵等。从当前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都是由此引起的。

(三)执法监督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除政法机关有设立执法监督机构外,大部分行政部门、乡镇均无专门的法治机构和法治专职工作人员,执法监督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协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尤其在涉及多个单位行政职能时,“谁主管、谁执法”的责任不明确、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常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个别行政机关执法“慢作为、不作为”,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的问题亟需解决。我县矿产资源开采乱象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问题通报,暴露了我县执法监督机制尚未健全,“谁主管、谁执法”的责任不明确、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个别行政机关执法“慢作为、不作为”,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的问题。

(四)法治建设队伍亟需加强

当前,法治人员配备、队伍建设仍是影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除了政法机关外,各乡镇、各行政部门执法力量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特别是具有法治专业能力的领导干部及法律专业人员较少,大多数单位法治工作均由非专业人员兼任,法治素质参差不齐。机构改革后,县司法局具有法学学历或法治工作实践经历的较少,与所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五)法治环境还未完全形成

目前,依法行政所处的环境仍处于转型阶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较高,问题则容易被放大、被质疑。比如征地拆迁工作等关系群众个体利益的执法过程,虽然已经多次进行政策法律教育,但群众接受度低、诉求过高,往往进行得不顺利,大大增加行政成本,甚至衍生出“信访不信法”的乱象。同时,法治宣传主要是政府主导,往往是以集中宣传为主,长期宣传投入的机制和保障还不健全,社会参与度还较低,群众受教育的频率和强度不够,整体环境还未完成形成。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福建实现赶超目标之年,极具特殊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力推进“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建设新时代富美金漳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扎实工作,重点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努力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建设新时代富美金漳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明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三)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清理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职权的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联合会审机制,实行联合勘察、联合会审。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开办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化、审查工作细则规范化。

(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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