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20-01-13 16:41    来源: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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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6号)精神,下达漳浦(含古雷港区)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公示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各乡镇、场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重点支持产业扶贫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

2、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带动1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按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脱贫攻坚期内规定额度贷款(20 万元以内)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重点支持就业扶贫。鼓励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帮助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就业,每安排1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三)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支持搬迁群众和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资金分配安排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06号)精神,2020年下达漳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8万元(其中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本依据,按照因素分配法分配古雷港区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80万元),按照各地的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工作成效及扶贫资金重点支持扶贫重点乡村的原则,经研究,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8万元现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现予以公告公示,如有异议,欢迎来电来函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3227198     3101105        

附件: 2020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表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扶贫办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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