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龙丰万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处置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闲〔2020〕17号)文悉。鉴于漳州龙丰万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5SG21地块、漳浦正典眼镜有限公司2015G030地块闲置均存在政府原因,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给予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