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0-03-04 14:13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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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更好推动漳浦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与专项、重点检查有机衔接,推动不同检查方式整合和统一部署,形成部门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坚持规范透明。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监管,科学研判社会市场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其他检查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依法处理。

  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互认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下简称“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和纠正执法扰民,逐步实现由政府监管向“四位一体”社会共治转变。到2020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全县统一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工作

  (一)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依据、主体、内容及方式等,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和调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向联席会议报备。县联席会议在各有关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将与民生关系密切、多部门基层重复交叉检查频率高的检查事项,梳理汇总形成县级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随机抽查“两库”。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的建立、维护和上传工作。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非市场主体和产品、项目、行为等,并细分设置行业、地域、信用分类等不同条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专家库,将第三方机构的人员如会计师、律师等吸收入库。对特定领域专业抽查,可采取政府采购等形式,吸收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通过出具专业意见等方式辅助执法。

  3.完善和规范抽查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和规范各自业务系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按照规范化监管要求,统筹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明确联合抽查发起响应、组织实施、后续处理、结果公示共享等事项要求,统一监管工作标准。

  (二)统一监管平台,融合监管信息

  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开展部门抽查检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结果集中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信用中国(福建)向社会公示。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省级平台,做好数据录入、上传工作,实现监管信息统一归口至省级平台;已建立并使用的部门工作平台,要积极与省级平台进行对接融合,将数据信息统归于省级平台,确保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三)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抽查要求和实际,统筹制定包含部门联合抽查的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要针对不同风险、信用等级等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跨部门抽查计划要明确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各有关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联席会议备案,同时通过相关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四)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工作。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同实施、规范高效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1.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除完成全省、全市性联合抽查外,各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由县联席会议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严格落实“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要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会同各参与部门,依托省级平台,按照计划规定的抽查比例,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在省级平台“两库”进行“双随机”操作。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一经抽取和选派产生就固定下来,未经批准不得调整更改。

  3.科学确定检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抽查方式,对守信企业以书面检查为主,对企业公示信息和互联网经营活动可通过网络监测开展检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4.依法规范实施检查。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整合检查内容和流程,兼顾各有关单位监管需求,做好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人员对接、监管职能衔接、执法程序衔接等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检查人员要认真执行抽查工作细则、指引和行政执法有关规定,推广运用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确保检查效果。检查记录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立卷归档。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最终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省级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联合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执法证据和检查结果,各有关单位应共享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大震慑,使守法企业一路畅通,违法企业处处受阻,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

  (六)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实施检查和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漳浦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落实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评估,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积极落实县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协同认真完成全省、全市、全县性联合抽查工作以及“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相关工作,承担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本系统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保障支撑

  县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财政部门要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配齐配强执法车辆等装备,保障执法检查用车;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检查人员监管能力;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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