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20-03-03 14:09    来源:漳浦县档案馆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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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干部群众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阻击战役贡献了力量。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从即日起,漳浦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重点征集内容

  1.反映漳浦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个人防控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镇(街)、村(居)等防控战线在抗击疫情中所作出的贡献等资料);各一线防控防疫人员舍小家顾大家的感人家庭生活照、工作照等。

  2.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仪式影像图片、凭证、记录。

  3.反映漳浦全力支援湖北武汉、宜昌,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

  4.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5.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档案资料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漳浦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

  3.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并发给捐赠收藏证书,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漳浦县档案馆“新冠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漳浦县档案馆。

  联系部门:漳浦县档案馆征收指导股

  联系电话:0596-3216718

  联系人:何碧娥

  专项征集邮箱:zpdazj@163.com

  联系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1号 邮编:363200

  漳浦县档案馆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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