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10
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4月 10日之前)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作废。
异议送达地址: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6-3201939、0596-3201938
序号 | 申请人 | 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金花 | 闽(2019)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8993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 | 漳浦县绥安镇印石路东侧假日新天国际二期2幢1101号 | 10.19㎡/117.35㎡ | 住宅 | 遗失补办 |
公告单位: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