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浦县委关于市委“机动式”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20-03-24 17:53    来源:中共漳浦县委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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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9年7月3日至7月5日,市委机动巡察五组对漳浦县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了“机动式”巡察。9月27日,巡察组向漳浦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漳浦县委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机动巡察五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从严从实、高质高效抓好整改落实。

(一)增强政治自觉,落实整改责任。县委始终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市委机动巡察反馈后,9月29日县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对机动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落实整改要求,要求全县各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全县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4条,明确牵头领导、配合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任务清单。整改办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对整改清单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确保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统筹结合,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把巡视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此次机动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制度2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识再强化。县委于9月24日组织召开深化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对巡视巡察整改进行再深化、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党组织负责人提升政治站位,履行第一责任,持续推动问题整改。二是监督再强化。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内容,并把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措施再强化。针对十届省委巡视反馈的土地批而未供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责令自然资源局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个乡镇及工业园区,明确工作任务与进度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发现,14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各单位自查原因,一事一策,共制定整改措施138条,已完成整改114条,完善制度17项。 

(二)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十届省委巡视漳浦县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关于自查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批而未供土地问题: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专项行动计划的函》(闽自然资函〔2019〕334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关于做好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将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按照“分清类型、查明原因、分类处置、理旧控新”原则逐宗核查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通过采取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以及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督促乡镇充实征迁力量尽快完成净地工作,将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与效能问责等举措,切实加快整改进度。截止目前,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5527.6亩,还余有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11152.1亩。二是针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指出,至2017年6月我县债务余额95.52亿元(其中系统管理债务57.37亿元,未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债务及BT项目形成的隐形债务38.15亿元),比2017年省政府核定给漳浦县政府的债务数多出36.85亿元。县政府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数额与时限,如期归还债务。截止11月15日,巡视整改未完成的债务余额69.9亿元,其中系统管理债务余额53.41亿元,已在合法债务范围内;未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债务及BT项目形成的隐形债务余额16.49亿元,这部分属超限额债务,需进一步整改到位。三是针对一些乡村生活生产用水得不到保障问题:加快工程扫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截止11月20日,省委巡视指出的59个村未通自来水已完成58个村,另有一个村已完成工程量的50%,将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日常巡查、维修、管护、监测、故障应急处置等长效管护机制。

(2)关于巡察抽查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农(茶)场改革不彻底问题:在去年底完成农场社会职能移交,批复组建社区的基础上,2019年8月底,全面完成改制后26个(含大南坂农场13个)社区居委会的“两委”选举和干部配备工作;进一步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县财政按现有社区标准及时安排社区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运转经费;同时加大农场债务化解力度,减少企业负债率,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共化解农场债务1097万元。二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方案》《漳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津补贴政策问答》,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季报告制度,实行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情况,“1+X”专项督查组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组织省委巡视整改各牵头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各自长效整改情况,并将2018年2月以来的整改情况汇总上报,重点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排查。经梳理,全县19个整改牵头部门均按要求持续推进长效整改,出台相关制度文件35份。

2.县委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摸排。组织对巡察以来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经各被巡察单位自查上报,原有整改不到位问题共90个,至11月20日已完成38个,尚余未整改到位问题52个。所有问题清单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各挂钩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监室,由其做好跟踪督促。二是完善巡察整改台账制度。由巡察办督查科具体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县纪委监委对应的挂钩联系室、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跟踪督促,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度,逐条对账销号。三是针对长桥镇2笔工程预支款未追回问题,决定启动法律程序,邀请第三方对工程进行结算,届时还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问责处理。

(2)关于整改工作存在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研究拟定《关于规范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落实巡察整改的要求,对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公开等规定动作作出具体规定,并制定整改工作清单,让被巡察单位更直观了解整改工作程序,特别是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在巡察反馈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对标对表,扎实推进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指导。在明确巡察整改监督的责任分工的同时,巡察机构加强对整改业务的指导,牵头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回访,对于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2019年6月组织对县委第四、五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并通报落实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00个。四是针对自然资源局等3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严格落实整改,其中自然资源局未及时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容管理处未按期报告整改进度情况的问题,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前亭镇整改事项公开不规范问题,已按整改要求修改完善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并于2019年10月20日通过前亭镇政府网站再次发布。

(三)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

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组织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梳理,列出问题线索清单,抽调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纪检干部,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开展核实,限时完成线索处置任务。截止11月15日,反馈指出的2017-2018年巡察移交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9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党纪立案审查38人,给予诫勉谈话28人,提醒谈话3人,警示谈话1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7人。十届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尚未办结2件2人,因涉及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二是健全线索移交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交程序,相关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线索,并按照规定三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建立线索台账,加强对承办单位的跟踪,及时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关于推动标本兼治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县委巡察机构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章立制,2019年以来,被巡察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83项。县委组织部还针对巡察发现的党建方面的共性问题,在全县组织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全面自查自纠,有效整改。二是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按照不少于全覆盖单位数10%的比例,有计划实施巡察“回头看”,2019年以来已先后对官浔镇、赤岭乡两个乡镇开展“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措施不力、机制不全、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三是针对反馈指出的佛昙镇吟兜村发放参加党员大会误工补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收缴违规发放误工补贴7350元,佛昙镇党委已对吟兜村党支部书记杨保良进行诫勉谈话。

三、落实市委“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处理的干部情况

落实机动式巡察集中整改期间,我县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线索处置不及时问题,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大起底”,2017-2018年巡察移交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9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党纪立案审查38人,给予诫勉谈话28人,提醒谈话3人,警示谈话1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7人。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 政府债务风险较高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 BT项目形成的潜在债务,根据施工进度要在2020年底前才能完工结算;未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土地收储融资贷款,按照合同约定最后一期还款期至2020年12月份。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清政府债务,计划年底前再偿还债务2.75亿元,剩余超限额债务13.74亿元计划在2020年底前全部化解。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二)批而未供土地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项目征地、交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面广、数量大,一时无法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各乡镇、工业园区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举措,加快推进处置进度。如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以及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制度,加快推进净地、出让、供地与项目落地;将批而未供土地及闲置土地盘活处置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2019-2023年每年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20%以上的处置任务,5年内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控制在已批总面积的15%以内,基本完成闲置土地处置。期间,至2020年底按原制定整改目标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控制在6500亩以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漳浦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全部从根本上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推进落实赶超任务,建设富美金漳浦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以整改促提升,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地见效。

(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的具体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热情不退、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抓好后续的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提升,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走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补火”,直至达到整改目标。始终坚持以“抓铁有痕”的拼劲与韧劲,按照整改的进度安排与时间节点,逐项解决,确保全面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深化整改助推发展。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落实省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漳浦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两手抓、两融合,将整改与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改进一步提振士气、净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动发展,努力建设新时代富美金漳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3100806;通信地址:中共漳浦县委办公室(巡视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363200;电子邮箱: zpxc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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