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法院:以“三强化三提升”实现审判质效新跃升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专栏       2020-06-24 17:09    来源:漳浦新闻网    编辑: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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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林振通 蓝陈圆)近年来,漳浦法院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标,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指导监管和改革创新,实现审判质效的跨越发展。2017年以来,结案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其他指标均运行良好,干警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日益增强。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素质能力

  一是坚持制度引领。制定出台《干警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0-2022年)》,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平台载体、运行机制、惩戒评价和组织保障六个方面,为干警素质能力提升规划了路线图和时间表,以制度促进干警素质能力提升。

  二是坚持专家引路。开设“专家讲座”“庭长讲堂”,邀请法律专家、审判专家、资深法官授课,讲授法学前沿理论、上级法院裁判思路、审判案例、审判执行实务中的法律适用热点、难点问题及裁判方法、调解技能、群众工作经验,以专家的“教引启”和老法官的“传帮带”带动法院干警和青年法官的“学思悟”,达到全面提升素质。

  三是坚持网络引导。发挥网络优势,组织网上业务培训、论文写作培训,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资源,让干警更便捷参加各类讲座,充分保障干警的学习需求。

  强化指导监管,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立足办案指引,规范司法行为。制定《一审民商事案件办案规范》《关于提升案件裁判质量的若干意见》《审判执行工作指导意见(一)》《一审民商事案件庭审程序操作规范(普通程序)》等相关规范41份,并精选推送典型案例17篇、裁判文书12篇,指引、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高裁判文书水平,提升审判质量。

  二是立足审判监管,确保放权实效。出台《关于建立重点案件识别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将七类重点案件纳入监管范围,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切实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放权不放任。

  三是立足案件评查,倒逼质量提升。坚持案件评查常态化,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干警年终考核、错案责任追究、评先评优、员额动态管理、提拔任用的依据。共开展案件质量、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26次,落实整改问题200余项,有效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裁判质量,发回改判率呈下降趋势,2018年为1.06%、2019年为1%。

  强化改革创新,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一是加强审判节点掌控。强化审限监管,缩短办案周期,出台《审限刚性管理规定》,从严监管各审判流程节点,重点掌控审限延长、扣除审批程序,审限延长统一由院长审批,审限扣除收归审管办行使,对审判质效进行日跟踪、周研判、月通报,及时做好预警、催办、约谈等,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二是加强“分调裁”改革。作为全省“分调裁”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该院扎实推进诉调对接、案件繁简分流。立案前,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小额诉讼、速裁等快速纠纷解决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办理分流的民商事案件。2017年以来,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结案1152件。自2017年9月试点改革后,截至2019年,通过速裁程序解决各类简单案件894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6.06%。

  三是加强新型团队构建。根据司改要求,2017年及时组建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等13个审判团队,入额院领导参与团队办案,实行扁平化管理,法官的裁判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激发了法官工作激情,法官人均结案177.7件,院、庭长办案5637件,占全部结案数的65.75%。2019年4月,新增送达团队、速裁团队,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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