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启动漳浦鹿溪南岸片区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二期)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漳浦鹿溪南岸片区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二期)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炉尾村、京里村、溪南村、国营福建省漳浦大南坂农场,土地征收面积121369.57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本机关将委托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和国营福建省漳浦大南坂农场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漳浦鹿溪南岸片区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二期)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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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