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漳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前湖)用地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前湖)位于漳浦县赤湖镇前湖村,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赤湖镇前湖村委会,拟征收面积3652.5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前湖),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由赤湖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赤湖镇和赤湖镇前湖村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漳浦县赤湖第二中心幼儿园(前湖)征收范围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