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漳浦县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0-08-01 17:18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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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漳浦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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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各部门 26 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县直相关部门制定 26 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各乡镇(区、园)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涵盖延伸到“乡级”的 16 个领域。到 2020 年 11月前,基本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透明,显著提高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8月前,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26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覆盖各领域的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按照职责分工,密切沟通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抓好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具体领域分工如下: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漳浦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4.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6.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漳浦生态环境局)。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4.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9.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26个领域相关的县直有关单位要在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基层政府目录编制工作,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各政务公开单位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全县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五)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要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要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2020年底前,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区、园)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电视、公示栏等平台以及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务信息更便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八)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建立县、乡镇(区、园)、村(居)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直接办理机制,实现群众诉求迅速接收、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九)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 )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7月至8月)

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机制和推进举措,编制《漳浦县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绥安工业区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同步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至10月)

各单位要根据已形成的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汇总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设置公开目录,实行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各单位对新设置的栏目进行内容保障。

(三)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全面完成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标准化工作是否获得满意效果。

(四)逐步推进阶段(2021年至2023年)

2021年,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 (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到2023年初,组织开展对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闽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相关要求,组建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各乡镇(区、园)要加强对本辖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过程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将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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