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专题专栏       2019-12-31 11:22    来源:漳州市政府办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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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培训重点对象和主要措施,以及具体的补贴政策。

一、《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对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2019至2021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2.5万人次,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谁。重点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作为培训重点。

(二)谁培训。提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什么。在培训内容上,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对列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补贴标准。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等就业技能培训,探索拓展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在培训形式上,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短中长相结合,学制教育与非学制培训相结合,灵活多样,适合各类劳动者。

三、明确补贴政策和标准

(一)对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困难企业职工培训、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每人500-3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与新招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四)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五)对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提高30%。

(六)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免费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七)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批为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分别给予企业500万元、30万元政府补助;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8万元补助。

四、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市级统筹、人社协调、部门参与、县(市、区)实施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解读机构: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叶玮芳

联系方式:0596-2058369

链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漳政办〔2019〕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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