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0年数字漳浦工作要点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0-09-15 18:57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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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漳浦盐场,各工业区(园)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020年数字漳浦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2020年数字漳浦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数字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数字漳州工作要点的通知》(漳政办〔2020〕55号)文件精神,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同时,全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赋予新的发展动能,特制定2020年数字漳浦工作要点。

一、强化疫情防控和复产赋能的技术运用

(一)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中国漳浦”门户网站、金漳浦APP、i漳浦APP,强化与“中国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闽政通APP、漳州通APP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形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开发应用、社会公开工作机制,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一二三产业增产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电子政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二)推广和拓展“八闽健康码”功能。按省、市防疫指挥部要求,配合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健康核验电子凭证,深入开展跨省健康信息互认。全面拓展“八闽健康码”在线上预约、查询等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多码融合、“一部手机全省就医”。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三)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水平。依托闽政通、金漳浦APP、i漳浦APP、漳浦网上办事大厅等政务平台,推进电子政务便民化建设,推行“不见面审批”、“不见面招投标”,以审批“不见面”、办事“零接触”助力疫情防控和复产赋能。强化办公信息化、智能化,保障政务视频会议、应急指挥和远程医疗服务等正常运行。推行电信天翼云课堂等在线教育应用平台,支持中小学开展“互联网+教育”。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电子政务中心、卫健局、应急局、教育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二、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出台《漳浦县实施新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漳浦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和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漳浦县教育信息化综合管理云平台、漳浦县消防指挥中心及漳浦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客户侧智慧物联通信等项目实施,加强创新基础设施策划,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

(五)加快5G网络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架构,推进互联网深度覆盖,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2020年全县建成5G基站198个,173个基站扇区,初步完成县城主要区域、重点园区景区、重点乡镇区域的5G信号覆盖。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三、打响“马上就办”电子政务服务品牌

(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漳浦网上办事大厅、金漳浦APP、i漳浦APP等政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远程办,对确需现场办理事项大力推行预约办、帮代办、就近办、即时办、一次办,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号通认、一码通行”。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七)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强化流程管理,完善平台事项处理反馈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强化“好差评”平台数据应用,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等县直有关单位

(八)探索推进“一事一次办”,推进便民服务集约化建设,整合业务资源,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各部门材料共享,将企业开办所需的申请材料整合简化,形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少跑腿”,变“多件事”为“一件事”。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等县直有关单位

(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设一体化网上协同办公系统,构建安全可靠的在线办公网络环境,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再造,实现县直各单位业务协同。

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四、建设一批政务服务支撑平台

(十)全面推行“一证通办”,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加强电子证照库建设,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实名认证”体系,自动调取相关资料,自动生成申报表格,自动归档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证照“管证”“亮证”“验证”等电子证照服务。加快向自然人推广使用统一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一)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向乡镇、村延伸。推进“E政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终端配备,实现便民服务终端在大多数便民服务中心的覆盖。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配合省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配合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监管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审改办、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三)建设行业综合性平台。推进智慧城管、互联网+智慧医疗、应急管理、数据警务、智慧消防等一批行业数字信息综合性平台建设。完善数字城管大数据综合展示平台、市县一体化平台、智能分析平台及智慧执法等业务平台功能,建立城市管理智能预警以及分析决策模型。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五、强化数据中心和数据资源整合汇聚

(十四)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加强数据安全防护。配合开展数据汇聚专项辅导和安全专项整改。强化数据汇聚管理,实现与省级平台“目录通、数据通、接口通、流程通”。构建数据中心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新基建战略的安全有序推进。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屏障。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五)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根据省制定电子证照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推动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实施电子证照生成共享服务系统国标化升级改造工程。开展身份证、户口簿、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健康卡、毕业证等高频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年底前,实现社保卡支撑相关业务“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六)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根据《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分类指南》梳理汇总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明确开放数据、开放类型、更新频率等内容和脱敏规则。依托省平台开设地方专区,实现可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六、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

(十七)落实好《漳州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实施领域、重点工程和目标任务,引导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强数字经济“五个一批”项目的策划,推动一批数字经济项目落地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八)积极参展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做好峰会招商宣传,积极征集参展项目,开展专题调研、跟踪推进峰会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积极提升各工业园区产业数字化建设,加快形成园区集聚效应。筹建工业互联标识解析区域二级节点,着力构建以网络为基础、平台为核心、安全为保障的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九)培育创新平台和卫星产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5G商用等领域策划培育一批创新平台,引进研发机构,推进数字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卫星产业,结合北斗系统推进智慧海洋、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数字丝路等领域建设应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七、拓展“互联网+社会服务”

(二十)建设智慧医疗应用平台。推进健康漳浦智慧医疗平台实施落地,建设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及数据中心,构建区域内统一的数据标准,为民众提供互联网智慧医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健康门户及更多的公共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十一)推进智慧教育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加快智慧校园试点建设。以漳浦县教育信息化综合管理云平台为核心,建设我县教育信息化综合管理云平台,整合全县信息化资源及管理大数据,实现教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统一协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十二)发展普惠社会服务工程。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施智慧文旅惠民工程,创建一批“智慧景区”“智慧饭店”等智慧旅游企业。建成部分“互联网+社会服务”智慧民生工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与养老、托育、家政、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一批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八、启动编制“十四五”数字建设专项规划

(二十三)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开展“十四五”数字建设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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