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土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赤土乡浯源等5个村2014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面积变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赤土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要求,本着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进行确定,同意将该项目规模面积进行变更调整。调整后203地类面积为18.72亩,新增耕地面积18.72亩,可产生挂钩指标18.72亩。
三、可拆迁地块范围内必须按原施工设计要求全面完成整治,在2020年10月份前全面完工。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