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20-11-12 16:37    来源:漳浦县赤湖镇    编辑:林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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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漳浦县财政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漳浦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浦农〔2020〕13号)文件要求,经公开申报,截止2020年11月16日,共收到1家实施主体(漳浦县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申报材料,我镇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审核,认为漳浦县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具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条件,拟确认其为漳浦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23 日 。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赤湖镇人民政府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963702959                    联系人: 戴政评  

地址: 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    

赤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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