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口罩”入法施行首日观察—— 商场执行力较强 小吃店有待规范

您当前的位置 : 漳州新闻     2021-02-02 11:13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编辑:陈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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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天虹商场一餐饮店内,店员均佩戴口罩。

  2月1日起,《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昨日是该项规定实施的第一天,规定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餐饮店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市区沃尔玛、天虹等商场以及新浦路、南昌路、丹霞路、胜利西路的餐饮店发现,商场内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执行情况较好,其中天虹商场内的餐饮店从业人员均佩戴口罩,沃尔玛商场内餐饮店个别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在后厨洗刷,太闷,就拉下来了。”沃尔玛四楼一家餐饮店服务员笑笑说。而路边的一些店面,特别是小吃店,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意识不强,大部分从业者均未佩戴口罩或是口罩佩戴不规范。在新浦路一家面包店,几位服务员虽然戴着口罩,但是其中一位鼻子没有罩住;南昌路的一家小吃店,店主则是把口罩拉至下巴处,口鼻均露出,正面对着顾客打包食物;在打锡巷,两排小吃店、小炒店、快餐店的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寥寥无几。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当记者询问餐饮从业人员是否知晓这项规定时,一些餐饮从业人员表示知晓。“公司前两天开例会,就强调过这点,但在这之前我们也都要求要佩戴口罩的。”天虹商场某餐饮店服务员小林说。但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表示,虽然知道要佩戴口罩,但不知道不戴会被处罚。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规定出台后,市里已经着手开展督查行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从业经营活动,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 陈晓云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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