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文〔2021〕22号
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漳浦新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的请示》(浦绥工管〔2020〕71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漳浦新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批复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用地面积:33008.7m2(折49.513亩);
(三)容积率:上限≤2.5,下限≥1.1;
(四)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20%;
(五)建筑系数:≥40%;
(六)绿地率:上限≤20%、下限≥10%;
(七)建筑限高:≤36m;
(八)主要出入口:西侧。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
四、除特殊工艺流程,工业建筑项目必须建设4层以上建筑物(不含地下层)。
五、工业建筑建筑层高不得超过 8 米,工业用地中的非生产性建筑应按相应建筑类型控制层高。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属于特殊工艺流程需要的工业建筑层高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六、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新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