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文〔2021〕23号
佛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对漳浦县佛昙镇新安小学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查的请示》(浦佛政〔2020〕123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漳浦县佛昙镇新安小学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现批复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
(二)用地面积:8774.8m2(折13.162亩);
(三)容积率:≥0.7;
(四)建筑密度:上限≤35% 下限≥20%;
(五)绿地率:≥30%;
(六)建筑限高≤24m;
(七)出入口:东侧。
二、未详部分均应遵照该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附件:漳浦县佛昙镇新安小学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图则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