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出具<漳浦县黄仓路(龙湖路至绥城路)道路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请示》(浦绥政〔2021〕47号)文悉。根据《漳浦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浦委办〔2012〕4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查,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漳浦县黄仓路(龙湖路至绥城路)道路建设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本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的结论,请结合实际,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加以完善,并抓好落实。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