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漳浦县阅江台“5·17”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1-06-23 17:11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毅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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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文〔2021〕91号

绥安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5月17日上午11时许,漳浦县阅江台展示区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广州华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林亮亮死亡和陈天平受伤。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漳浦县阅江台“5·17”事故调查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柯文伟任组长,成员从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等单位抽调,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该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组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四)事故调查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请县政府批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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