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鹿溪北岸一期道路工程(地块二)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1-06-24 10:01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毅泽    
字体:【

浦政地〔2021〕65号

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漳浦县鹿溪北岸一期道路工程(地块二)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21〕96号)文悉。为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经研究,同意将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0〕209号、闽政地〔2010〕214号、闽政地〔2011〕9号、闽政地〔2011〕87号及闽政地〔2011〕11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中部分地块面积7.4341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现代田园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漳浦县鹿溪北岸一期道路工程(地块二)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道路)。其四至及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